弱勢助學
★111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審查結果
◎其中一項不合格即表示資格不符不予補助,請同學瀏覽附加檔案。
◎申訴截止日期及時間:112年11月22日(16時止)。
請加入實踐減免就貸弱勢助學社群或洽生活輔導二組蕭老師,電話:07-6678888ex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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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項不合格即表示資格不符不予補助,請同學瀏覽附加檔案。
◎申訴截止日期及時間:112年11月22日(16時止)。
請加入實踐減免就貸弱勢助學社群或洽生活輔導二組蕭老師,電話:07-6678888ex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