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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生活助學金申請

114-2「生活助學金」申請通知

壹、生活助學金 一、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生活費補助,依據「實踐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不含就讀在職專班、學分班)。


三、申請期間:自114年12月22日(一)至115年1月30日(五)止。
 

四、申請資格: 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以家庭收入較低、家庭現況困難者為對象。
 

五、應繳交資料:缺一不可,公平起見逾期不收件
 

六、申請資料: 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保證書 (點此下載) 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含本人、父母及配偶詳細記事,請向各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含本人、父母及配偶,請向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不可以所得稅申報書替代)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含本人、父母及配偶,請向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 前一學期成績單(113學年度第2學期)新生免附 有申請意願且符合資格之同學,可自行下載申請表暨保證書,並於115年1月30日(五)中午13點前備齊資料送達生輔組。

七、115年1月日公告生活助學金錄取學生名單及生活服務學習單位
 

八、生活服務學習時間:115年2月23日開學後至6月26日學期結束,計4個月,每月服務30小時之附服務負擔助學生服務學習。

九、服務內容 : 每日配合進行環境整潔維護,周一至周五 07:30-08:00 及 17:00-18:00 兩個時段 需至分配教室打掃。

十、提出申請同學請確實了解生活助學金每月6,000元(內含多元生理用品費用補助),不可無故缺曠怠工,表現不佳經輔導仍未改善者,隨時可由單位專簽提出撤銷補助資格。 十一、業務連絡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二組分機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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