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生活助學金申請
115-1「生活助學金」申請通知
一、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生活費補助,依據「實踐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一)止。
三、申請資格: 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不含就讀在職專班、學分班),以家庭收入較低、家庭現況困難者為對象。
四、應繳交資料:缺一不可,公平起見逾期不收件
五、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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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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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含本人、父母及配偶詳細記事,請向各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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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含本人、父母及配偶,請向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不可以所得稅申報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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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含本人、父母及配偶,請向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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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學期成績單(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生免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