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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

行政院補貼住宿費說明
補貼對象具台灣身分證,且於BH棟、MN棟住宿者
申請方式不用申請
發放方式不發放現金,於住宿繳費單上扣除補貼金額(校務系統繳費單明細可查看)
補助金額

  ´「具台灣身分證」:補貼5,000元

  ´「低收/中低收」:補貼7,000元 ⚠️確認補助為7,000元後,再繳納住宿費用

  如具有「雙重國籍」已有台灣身分證,或具有「國籍法第2條」資格之學生,亦適用於此方案,請向學務處生輔組老師提出相關證明申請。

注意事項

 1.初次辦理補助者,需先將「減免資料」寄回學校,待審核通過後更新補助金額。

 2.前一學期已申請並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但本學期資格不符者,請檢查住宿繳費單補助金額是否正確,並主動聯繫相關單位

   進行修正。若經查不符資格者,仍須補繳差額。

 3.繳費單更新後,可至校務系統查詢或列印。如有異動,請密切關注公告。

 4.此補貼與校外租屋不得同時請領

 5.如有特殊情況請務必主動告知


▲繳費單修正問題請洽 07-6678888 #3223蘇老師。

▲減免身分問題請洽 07-6678888 #3221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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