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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優待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有關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適用對象事宜。
一、查教育部旨揭方案自本(113)年2月實施,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每人每年新臺幣3.5萬元,適用對象為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學士班(含學士後學系)及副學士班(含二專、五專後兩年)本國籍學生,爰符合國籍法第2條規定之本國籍學生,且無重複請領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均符合補助範圍。
二、檢附國籍法第2條規定及旨揭方案文宣資料,惠請協助符合方案資格之僑生申請相關補助,以減少學生經濟壓力,安心在臺就學。
國籍法第二條
補助對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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