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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與外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居留證辦理與延期)

請點:雲端線上申辦

自110年8月1日起應全面使用「外國與外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辦理居留證申請與延期,移民署將不再受理臨櫃申請。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1條:
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者,其處罰標準如下:
逾期1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
逾期11日以上,3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2萬元罰鍰。
逾期31日以上,6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
逾期61日以上,9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4萬元罰鍰
逾期91日以上者,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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