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生活助學金申請
115-1「生活助學金」申請通知
一、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生活費補助,依據「實踐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一)止。
三、申請資格: 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學生(不含就讀在職專班、學分班),以家庭收入較低、家庭現況困難者為對象。
四、應繳交資料:缺一不可,公平起見逾期不收件
五、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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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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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含本人、父母及配偶詳細記事,請向各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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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含本人、父母及配偶,請向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不可以所得稅申報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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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含本人、父母及配偶,請向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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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學期成績單(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生免附
六、於115年8月31日(一)下午4點前備齊資料送達生輔組,亦可郵寄:84550高雄市內門區大學路200號 實踐大學生輔組(生活助學金) 收 。
115年9月14日公告生活助學金錄取學生名單及生活服務學習單位。
七、生活服務學習時間:115年9月14日開學後至116年1月16日學期結束,計4個月,每月服務30小時之附服務負擔助學生服務學習。
八、服務內容 : 每日配合進行環境整潔維護,周一至周五 07:30-08:00 及 17:00-18:00 兩個時段 需至分配教室打掃。服務時請務必秉持良好態度不隨意缺席、認真負責。
九、提出申請同學請確實了解生活助學金每月6,000元(內含多元生理用品費用補助),不可無故缺曠怠工,表現不佳經輔導仍未改善者,隨時可由單位專簽提出撤銷補助資格。
十、業務連絡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二組分機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