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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優待減免、就學貸款」申辦須知

一、「教育部就學優待減免」 及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均為政府補助款,僅能 擇一 補助。

二、教育部就學優待減免:低收入、中低收入、身障生及身障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原住民、軍公教遺族

三、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日間學制 17500元,進修學制減免學分費50%

四、每學期須自行重新申請

五、辦理減免或就學貸款學生,請勿自行繳費,須先辦理減免或就貸後再繳費。

六、114-2 學期減免及就貸申請日期: 115 / 1 /  5 (一) ~ 115 / 2 / 13 (五)  

七、申請資料請郵寄至   地址:高雄市84550內門區大學路200號, 收件人: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 生活輔導組(減免就貸) 收

       亦可送達生輔二組辦公室 ( 行政大樓C棟 C200辦公室)

八、相關問題請電洽連絡(07)667-8888 分機 3221 業務承辦人

九、辦理流程解析如下表:
 

狀況分類

情境

您是… 

核心辦理事項

A類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減17500元

只需要  繳學費  的學生。

繳費

B類

教育部減免學雜費-減免基準:
低收入、
中低收入、
身障生及身障人士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原住民、
軍公教遺族

需要辦理  學雜費減免  的學生。

先減免 → 再繳費

C類

「臺灣銀行」
(1)臨櫃對保
(2)線上對保

需要辦理   就學貸款   的學生。

辦就學貸款 → 繳費

D類

B類取得減免後繳費單再申請就貸

需要   減免  又 需要   就學貸款      的學生。

先減免 → 再就貸 → 繳費

其他

上述之外請領其他部會補助者

需要   修改繳費單

與生輔組連絡→ 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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