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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住宿生單一學期實習登記表單

律定非因休、退學、校外實習、入住未滿一週或其他重大變故而自願退宿者,不予退宿舍保證金及住宿費。

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b56gpfYHoeiQCJLs7


狀況一:
上學期實習(1149-1151)不住宿,實習結束後下學期(1152-6)要住宿。

請留意繳費單,因114-1無住宿事實,請勿進行住宿費繳費。
若不小心繳費了,請在9/12()將住宿費繳費證明email給生輔組蘇老師su101233@g2.usc/edu.tw,並且說明情況需要申請退費,否則將視同住宿。

114-2宿舍床位基本上以114-1登記的床位進行分配,無法保證室友是否能夠依照114-1床位登記進行安排,若114-2不住宿,請務必於下學期開學一周內辦理退宿,否則不予退還保證金。

 

狀況二:上學期住宿(1149-1151),下學期實習(1152-6)不需要住宿。

上學期期末(11412~1151),放寒假離校前,請務必到生輔組進行退宿申請,才能進行保證金退費相關流程

退宿申請單:https://reurl.cc/7K0Dyk

若未依規定辦理退宿,將依程序收取住宿費,且不予退還保證金,請特別留意!

 

狀況三:114學年度全學年(1149~1156)實習

請務必在本學期期末(1146),放暑假離校前,到生輔組辦理退宿,以利保證金退費相關流程進行。
退宿申請單:https://reurl.cc/7K0Dyk
若未依規定辦理退宿,將依程序收取住宿費,且不予退還保證金,請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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