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申請健保須知(自108學年度起實施)
各位同學大家好:
關於各位寒假返鄉需要於29日內返校的理由,在此做個說明:
因應102年度二代健保實施,自102年1月1日起,新入學之僑生自在台居留滿六個月之日起參加健保,所謂「在台居留滿六個月」,可以有以下兩種狀況:
一、在台連續居住滿六個月,期間未曾離境。
二、在台居住期間僅出境一次且未逾30日,出境天數扣除後,倂計實際居住期間達六個月。
以102學年度入學的大一同學為例,若102年9月14入台居留
離境狀況 |
加保日 |
計算方式 |
6個月期間未離境 |
103年3月14日加保 |
102年9月14日+6個月 |
6個月內離境一次(103年1月20日離境,103年2月18日入境,共29日) |
103年4月12日加保 |
102年9月14日+6個月+離境的那29日 |
6個月內離境一次(103年1月16日離境,103年2月18日入境,共32日) |
103年8月17日加保 |
103年2月18日起重新計算6個月 |
三、健保費用(與註冊費一同繳交):
外籍生:每月826元。
僑生:每月826元。
僑生(具清寒身分),每月413元,須將相關清寒證明交到生輔二組辦理,清寒證明須由留臺校友會、前一學程畢業學校、同鄉會、僑居地政府機構或本會指定之保薦單位開立(非個人)。
四、健保局Q&A
(三)僑生、外籍生畢業、退學、休學返回僑居地或離境者,健保如何辦理?
五、健保卡申請表下載 (衛福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