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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獲得「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補助結果名冊通知

一、依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第3條規定略以,112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具正式學籍並有該學期就學貸款之學生,且該學期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可獲得本方案之補助:

 (一)獲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或原住民等學雜費減免。

 (二)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三)有12歲以下子女。

 (四)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

二、獲112學年度第1學期「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補助資格(如下方附件),其補助額度為112學年度第1學期實際就學貸款額度,並由學生之承貸銀行扣抵之。學生如有貸款扣抵或貸款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貸銀行詢問專線電話:

 (一)臺灣銀行:0800-025-168、02-2191-0025或承貸分行。

 (二)台北富邦銀行:02-8751-6665轉5。

 (三)高雄銀行:0800-813-668(免付費服務電話)、07-557-5595。

 (四)臺灣土地銀行:07-5515231轉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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