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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實踐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規定辦理。本計畫經本校「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會議審查通過後,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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