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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教育部來文-106學年度起,生活助學金時數修正為,每周以8小時為上限,每月不超過30小時。

教育部已於106年7月7號來函,以臺教高通字第1060088722號令修正說明:

於106學年度起,生活助學金時數修正為:
每周以8小時為上限,每月不超過30小時。
核發每生每月6,000元以上生活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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