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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來函】115年清明節連續假期公共運輸優惠措施一案

一、 依據交通部公路局115年3月19日路運稽字第1155005356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民眾於連假期間多加使用公共運輸,本次清明節連假優惠措施如下:

   (一)優惠時間:115年4月2日0時起至115年4月6日23時59分止,共計5日

   (二)國道客運票價優惠:86條中長途國道客運票價6折優惠。

   (三)轉乘及幸福巴士優惠:搭乘高鐵、臺鐵及國道客運,於10小時內使用電子票證轉乘在地客運,享基本里程或1段票,以及指定幸福巴士路線全程免費。

三、 另114年12月1日起再推出TPASS 2.0+中長途國道客運常客優惠,每月搭乘國道客運2-3次可享15%乘車金額回饋、4次以上可享30%回饋(採登錄會員事後回饋),連假期間搭乘可併同前項加成優惠。

四、 前述優惠內容已製作相關宣傳影片及宣傳圖卡(雲端檔案:https://space2.thb.gov.tw/d/s/16zHrcBdz2SYCFQiZa4E8MiKfjB0WPSv/pC1cfLJ_gMYQtErW9u3I8yR9rHDBrXDi-Q75gyF3k9Qw),請協助宣導鼓勵民眾多加搭乘國道客運。

五、 隨文檢附本案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如附件)謹請參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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