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教育部來函】為降低社區傳播風險,請貴校於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期間,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詳如說明

一、本部前配合指揮中心宣布提升COVID-19疫情到全國三級警戒,及三級警戒期間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業以110年5月26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74113號函(諒達)規定,學校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倘學生已返鄉,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6月7日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爰學校仍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倘學生已返鄉,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學校亦不得強制學生返宿整理或清空宿舍。如放暑假時,疫情仍在全國三級警戒期間,學校仍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倘學生已返鄉,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如搬清物品。同時請學校針對住宿學生提供相關協助。

三、另住宿學生亦應完全配合學校相關宿舍管制及健康管理措施,共同落實校園防疫。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