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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送財稅中心【查核異常】名單通知

11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送財稅中心【甲乙丙級】名單通知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說明。

◎為了能儘速完成撥款作業,請同學於113年4月02日15時前,繳交辦理資料

◎請下載申請書填寫,依附件說明符合資格者檢附以下資料:

◎120-148(含)萬年收入為(乙級)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負擔,須檢附本人和一位兄弟姊妹或子女的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未成年則免付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148萬以上年收入為(丙級)在學期間自付全額利息,須檢附同意書及本人和一位兄弟姊妹或子女的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未成年則免付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148萬以上年收入為(丁級)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負擔,須檢附本人和兩位兄弟姊妹或子女的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未成年則免付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資格不符合者(ex:乙丙丁級僅本人就讀),請填寫查調不符同意書,並來電告知至事務二組出納補發繳費單繳納。

來電:07-6678888ex3221 mail:chieh089@g2.usc.edu.tw 蕭老師

★同意書填寫後,備齊相關文件,可將同意書(學校存查聯)連同證件
mail:chieh089@g2.usc.edu.tw 

◎利息利率,依現行郵局浮動利率公告計之。

學務處生活輔導二組 提醒您

請同學於113年4月02日15時前,繳交辦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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