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年所得 |
學生本人+兄弟姐妹及子女數 |
類別 |
利息負擔基準 |
120萬元(含)以下 |
---- |
甲類 |
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
120萬元以上 |
學生本人+0 (學生無兄弟姐妹及子女) |
不可申貸 |
x |
120萬~148萬(含) |
學生本人+1位兄弟姐妹、子女 |
乙類 |
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
148萬元以上 |
學生本人+1位兄弟姐妹、子女 |
丙類 |
借款學生負擔全額 |
148萬元以上 |
學生本人+2位兄弟姐妹、子女 |
丁類 |
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
步驟 |
說明 |
彙報查核 |
學校會將貸款申請報給教育部查核家庭年收入 |
通知切結 |
如果查核結果出來,需要表示同意、放棄或資格不符,學校會通知學生填寫切結書 |
銀行撥款 |
台銀撥款貸款金額給學校 |
貸款撥款 |
如果有貸書籍費、生活費、住宿費,學校會將這筆錢撥入學生帳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