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境外生同學已在原國家施打兩劑經WHO核准之Covid-19疫苗,可依以下步驟申請在台施打第三季加強劑。
1.持身分證件(護照、居留證或多次證)在原國家所開立的施打疫苗證明或記錄(上面須註明本人姓名、生日、施打疫苗品牌、施打疫苗日期、第幾劑、施打機構或醫療院所,必須為英文版或中文版)到衛生局進行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進行補登。
2.待第二劑施打過後12週才能施打第三季加強針。
3.預約方式:使用「COVID-19防治一網通」查看有疫苗的醫療院所,並自行聯繫該院所預約施打。
4.「COVID-19防治一網通」(可施打疫苗地點的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