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就業
勞動部連結:
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
僑外生畢業後留台工作評點制
,相關申請文件不需經過駐外館處驗證。
相關法規:
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其他:
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事業單位應備文件
2024企業聘用僑生說明會內容
評點制應備申請文件一覽表.pdf